1月外贸新规速递!这些重要政策即将实施!
@所有外贸人,2024年1月外贸新规抢先看,涉及国内外政策、海关政策、关税政策、航运政策、贸易禁令等等,记得点赞收藏!
1月1日起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月1日起中止对台湾地区12类产品关税减让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ECFA协议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月1日起对含γ-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优化监管措施
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经营、使用含γ-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优化监管措施。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内容显示,有关部门对γ-丁内酯含量低于60%(含)的光刻胶、聚酰亚胺取向液、稀释剂、感光液、防反射薄膜生成液,免于办理进口许可;免于办理国内购买和运输备案证明。此外,对γ-丁内酯含量低于20%(含)的打印墨水(含清洗墨盒等耗材),免于办理进出口许可;免于办理国内经营、购买和运输备案证明。
1月1日起施行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新要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的公告》,对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提出新要求,《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要求,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按规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含自我声明)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原油检验实施采信管理
2023年12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93号《关于进口原油采信要求的公告》,决定对进口原油检验实施采信管理,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公告显示,根据进口原油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的原油(HS编码2709000000),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美国:2024年1月起,含中国电池电动车将失去免税优惠
近日,美国财政部、国税局和能源部发布《<通胀削减法案>外国敏感实体指南》,指南指出,从2024年1月起,包含中国制造电池组件的电动汽车将失去在美国获得税收抵免的资格;到2025年,电动汽车如使用了在中国提取加工的电池关键原材料,也会失去补贴资格。
美国:延长429项中国商品的关税豁免期限
当地时间2023年12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继续延长429项中国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期限,主要涉及352项中国输美商品和77项中国输美医疗防护产品。本次加征关税豁免延长期限为6个月,由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4年5月31日。
韩国:1月1日起下调76种商品关税
据韩联社报道,为增强产业竞争力,降低物价负担,韩国企划财政部宣布,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后,将于2024年1月1日起下调76种商品的关税。主要涉及石英玻璃基板、锂镍钴锰氧化物、铝合金、镍锭、分散性染料、饲料用玉米等增强产业竞争力商品。为稳定物价,韩政府还对食品用马铃薯变性淀粉、糖、花生、鸡肉、鸡蛋加工品,以及LNG、LPG和原油等实施配额关税。
阿联酋:1月起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进口
阿联酋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禁塑”,禁令涉及所有一次性塑料袋、杯具、盘子、餐具等塑料制品。禁令将分两个阶段逐步实施:第一个阶段,从2024年1月1日起,阿联酋将禁止进口、生产、流通、使用所有一次性塑料袋。第二个阶段,从2026年1月1日起,该禁令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所有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软饮料杯及盖、餐具、盘子、吸管、搅拌器、食品容器、塑料瓶、包装、湿巾、棉签、气球棍、塑料盒及泡沫塑料盒等。
马来西亚:对低价进口商品征收10%的销售税
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近日宣布,从2024年1月1日起,对网上销售的低价值进口商品 (LVG) 征收10%的销售税。关税局对低价商品定义是不超过500令吉,并通过海陆空方式进入马来西亚,但不包括香烟、烟草制品、烈酒、电子烟和用于吸烟的制剂。
红海危机持续,各船司征收多项附加费!1月起生效
赫伯罗特: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从远东到北欧和地中海航线征收旺季附加费(PSS)500美元/TEU,直至另行通知。
达飞: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产地港口装货日期),对亚洲至地中海和北非航线的货物征收旺季附加费(PSS),收费标准为500美元/TEU,1000美元/FEU。
ONE:从2024年1月1日起,在亚欧西行航线中推出500美元/TEU的紧急旺季附加费(PSS)。
马士基:从2024年1月8日起,对在以色列港口卸货的货物,收取紧急风险附加费(ERS)。该费用适用于所有以色列进口货物,对20英尺的集装箱将收取50美元的附加费,40英尺和45英尺的集装箱将收取100美元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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