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外贸新规,邀您一起抢“鲜”看!
@所有外贸人,2024年5月外贸新规抢先看,记得点赞收藏!
5月1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配套法规,也是自贸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自贸港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法规。
5月1日起,对尼加拉瓜60项商品的进口征收零关税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即对牛肉、海参等60项商品的进口征收零关税。
5月1日起,韩国废除入境旅客提交海关申报单义务
为提高韩国旅游活力,韩国海关决定将“废除入境旅客填报海关申报单义务”的实施时间从原定的7月份提前至5月。自5月1日起,韩国海关对无申报旅客取消填报海关申报单要求,需申报的旅客,可以使用手机端程序或纸质申报单申报。
5月1日起,我国将对厄瓜多尔实施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
经中国、厄瓜多尔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为履行《协定》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按《协定》实施协定税率。
5月28日起,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修正案生效实施
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修正案经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确认,将于5月28日正式生效。新法旨在完善货物进出口及报关流程,包括规定转口和过境货物出境时限(空运3日内、公路和河运10日内、铁路运输按照里程确认),但取消原先对逾期未出关货物所征视作进口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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